第(3/3)页 独尊一支魂。 “郡主,快扔了,你也不怕脏了手。” 宋初语的视线还在这首诗上,神色温柔,想不到他还参加过秋霜宴,上京城的贵胄真应该庆幸,这时候的他羽翼未丰,尚不曾兴风作浪:“诗还是可以的。” “啊?”江筝忍着眼瞎的风险,辨认一遍:“敛香入枝骨……独尊,桂花和芙蓉也很好啊,怎么能说独尊呢?” “或许,只是他的所想呢。” “那我不那么想,我就觉得不好。” “你当然可以那么觉得。”宋初语转身,拿过侍女手中的绢花,折断了绢花上自己的印记,将花别在风筝上。 曹昭写的吧,应该就是那个文笔不通的小县令。 现在想来,恐怕不是曹昭选择了林清远,而是林清远在上京城选中了曹昭,然后借助他父亲在上京城的身份,最快在地方打通局面。 若是林清远自己入仕,以他的身份,无论想在上京城立足,还是在地方上实行他的政策,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以他的身体条件他耗不起。 江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:“你做什么?” “嘘。”宋初语将风筝妥帖放好。写字的人是幸运的,让他父亲本做到头的官职,因为某个人一升再升,更不要提他本人了,曾经看不起他的人,后来谁又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。 江筝跺跺脚,郡主不提醒,她也不会说出去,太丢人了,这样的字根本配不上郡主的绢花。 宋初语不那么觉得,只是林清远未必想出这个风头,所以她折了印记,否则他来过上京的事就瞒不住了:“我们去那边看看。” 赶紧走,免得让人看见。 宋初语再绕回来时,发现她的绢花旁别了另一支绢花。 第(3/3)页